第一屆書獎參選規則與評鑑標準

獎項

  • 設「最佳兒童圖畫書首獎」,得獎者獲獎金20,000美元,並「豐子愷兒童圖畫書」標誌及獎座。如文字與圖畫非同一人創作,獎金由文字創作者與圖畫創作者平分。
  • 設「評審推薦圖畫創作獎」及「評審推薦文字創作獎」各一名(視當屆參選情況而定),得獎者獲 獎金10,000美元,並「豐子愷兒童圖畫書」標誌及獎座。
  • 設「優秀兒童圖畫書獎」十名(視當屆參選情況而定),得獎者獲獎金1,000美元,並「豐子愷兒童圖畫書」標誌及獎座。
  • 主辦單位將購買首獎作品3,000冊,贈予學校作為教育及推廣閱讀之用。
  • 主辦單位將出版專書,介紹入圍決選前五十名作品,廣為宣傳以資鼓勵。

參選資格及規則

  • 參選作品須是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之間出版的華文兒童圖畫書。
  • 參選作品必須為華文原創。
  • 參選作品主題及類型不限,唯其內容與形式均須適合3-12歲的兒童閱讀。
  • 參選作品不得抄襲,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版權。如經證實,參加資格及獎項將被褫奪,參選者必須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賠償主辦單位的損失。
  • 主辦單位擁有引用作品內容作為宣傳是次活動的權利。

圖畫書評鑒標準

  • 內容和形式適合3-12歲兒童讀者。
  • 內容具有趣味和創意,知識傳達正確無誤。知識類圖畫書的插畫必須正確、清晰。
  • 藝術技巧成熟,且整體視覺效果具美感。
  • 圖像能適當詮釋主題、情節、概念、角色、場景、氛圍等,且有良好的文圖合作關係。
  • 除圖畫以外,其他元素對整體的影響亦列入考量,例如字體大小、版面設計、印刷、裝幀等。
  • 鼓勵創新,並對讀者具有啟發性的意義。